我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更新时间:2011-06-01 08:30:24
问题描述:
前段时间,我去朋友家吃饭,将车停在小区里,后保安到朋友家找我,说是车不能停在那个地方。
后我与保安发生口角,保安丢下一句,下楼我有办法治你,我怕保安砸我的车,就跟保安进了电梯,随即与保安互相撕扯在一起,其间,朋友的弟弟,老婆,母亲也一起进了电梯,随后朋友的老婆让保安先松手,保安没松,最后我先松的手,可保安还是扯住我的领子,朋友的弟弟这时扇了保安两个耳光,并踢了保安几脚。
这时电梯到了一楼,我朋友从外面买饮料回来,看见我们和保安撕扯在一起,什么话也没问,朝保安的肚子上又踹了几脚,保安随后倒在地上。
后保安报警,派出所出警。后保安报警,派出所出警后来保安伤情鉴定为轻伤(肋骨骨折,脚踝骨骨折),并不同意调解。
派出所现在立案调查。派出所现在立案调查我被派出所传唤,而且采集了信息(包括dna等一系列信息)。
我签署的笔录什么的,落款都是犯罪嫌疑人。我签署的笔录什么的,落款都是犯罪嫌疑人当时发生的一切电梯里都有监控,而且很清晰。
派出所现在说我,当时跟保安撕扯的时候,有打保安的动作,但是没有打上,又说监控上看见保安被我朋友踢到在地的时候,我打了保安的背部(实际上是我和保安撕扯时,他倒地把我手顺势带下去的)。
我现在不知道我在此事中负什么责任,派出所一会说我没事,造成轻伤的伤不是我打的,一会又说这事跟我也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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