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31 16:11:31
问题描述:
在2010年我家被划为棚户区改造之内,签了合同选好了楼号位置,然后我家的房子就被拆除了,可是去年并没有动工,还有一大部分住户没有和他们签合同,今年换了一家开发商,要求我们去年签合同的现在和它们换合同并把原来的户型、楼区都变动了,没有以前位置好,请问棚户区改造是不是政府行为,政府是否该为此事付什么责任,如果一定要换合同是否应该和开发商谈违约赔偿条件,如果我就不换合同会怎样,恳请律师帮出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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