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用工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1-05-29 14:39:41
问题描述:
我的A单位由于国家政策原因被迫停产,单位留部分员工驻留照厂,其余部分员工放假,放假的员工单位给予每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并缴纳社会保险。单位B和单位A是一个老板(法人),但是是独立核算的两个单位,单位B叫我去上班(在B单位上班期间,单位A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仍发放),由于单位B路途远,我上一个月班后申请离职。离职半年后我在A单位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与社保都停止发放与缴纳,请问,他的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吗?我应该怎么挣取我的个人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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