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婚前财产,孩子的监护权归谁?请问哪套住房可以得到?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给本人
更新时间:2011-05-25 09:03:57
问题描述:
本人情况如下:
本人女,职业是人民教师,与丈夫结婚4年整,生有一男孩,现在15个半月,由于性格不合,男方先要求离婚。现在我们住的房子产权证的名字是我婆婆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另有一处住房,房产证的名字是我丈夫的名字,也是婚前买的。
请问律师:1、如果现在离婚,孩子的监护权归谁?如果归母亲,男方每月是否要拿赡养费,具体拿多少?2、我们的财产怎样分割,我能得到什么?孩子能继承到什么?如果孩子能继承一套住房,请问哪套住房可以得到?母亲是否可以要求男方把房产证的名字过户给本人,等孩子18周岁后再变更成孩子的名字?请律师就我的情况详细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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