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经过调解,受害者还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1-05-25 23:18:4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受害者,2011年2月份被兄弟俩打伤,致使右眼眶壁骨折,当时经过司法调节,当事人付我八万元,如果我的眼睛在需要治疗当事人照样付我相应的费用,和赔偿,没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现在我的眼睛因复视比较严重,无法正常工作,到医院采取手术治疗,共花费两万多元,现在要求当事人给予支付治疗费用,当事人拒付,请问我应该怎么办?能在次追究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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