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违约金,档案,社保等相关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23 18:56:34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7月与某铁路局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辞职报告上的日期是2011年4月19日。第一个领导签字日期也是4月19日,但是由于某些原因,实际我交辞职报告的时间是5月16日。工作期间,2009年3月与公司签订了一个学习培训协议,培训费用是17000元,协议当时规定,必须为公司服务满4年。但劳动合同上的规定是:1、合同期内辞职需缴纳培训费用,并逐年递减;2、需要缴纳安家费;3、需要缴纳档案管理费,50元/月。
现在的问题是:1、我什么时候可以离开现在的单位;
2、我的违约金大概是多少;
3、我的档案、户口、社保在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谢谢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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