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院墙纠纷
更新时间:2011-05-22 16:34:30
问题描述:
我家与邻居家院墙为同一堵墙,墙与我家山墙一齐,位于我家院中。1996年卖主将此房卖给我的时候,只有我与卖主双方在场,由卖方亲自写了一份契约,契约上明确写出此院墙为卖主本墙,即现在是我墙。后来,经村委会写了一份正式房屋买卖契约,邻居画押。可是契约上只有房屋的四至项目,而没有院落四至项目。房屋四至能代表院落四至吗?我已经住了十三年了,可是最近邻居拿出91年政府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上面写着这堵墙是伙墙,所以坚持认为是伙墙,因为是政府发的。政府派人实地查看,确认是我墙,但他不听。我们两家山墙之间有63厘米的距离。我想打官司能赢吗?我要求邻居立即停止使用我墙作为猪圈后墙,因为墙经常被他家猪拱倒,砸坏我家物品,造成损失,矛盾激化,我要求他自己垒墙,他不垒怎么办?我可以拆墙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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