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修超期不竣工
更新时间:2011-05-21 23:02:4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我于2010年11月20日与**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时限为60天,计划在春节搬进新居,但直至今日已有半年时间,装修还未竣工。装修合同中约定要点如下:甲方是我,乙方为装修公司1、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2、工程预算总额为23007元;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注:我有变更和增加工程量,但没有影响工程总体进度)。5、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注:乙方一违约)请问律师,在合同中,仅仅规定了“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支付款项的,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预算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但没有规定“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规定时限完成装修竣工,应支付甲方预算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这样的条款,我是否也可以合理提出索赔1%违约金和相关费用(我现在租用住房的租金)。在您百忙中进行咨询,打扰您了,敬请帮助!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