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申请材料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21 21:47:22
问题描述:
我5月23号就要去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了,没有证明材料:(1)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2)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 关系通知或证书等。每次发工资都是我签名后,他把工资单收着。向他索要,他说拿去一家贸易公司作帐了。仲裁委员会会接受吗? 我具体应该提供什么材料证明呢?该公司以前同事的证明和公司所在物业的证明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吗?
现在要维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才发现以前应该保留的证据没有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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