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漏水淹到楼下涉及到的赔偿
更新时间:2011-05-20 21:17:41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2010年10月16日我家与供热公司(物业)签署了《暂停供热协议》。可是,在2011年1月10日,暖气漏水淹至楼下,待我们回家时,家里已被热气笼罩。当天找供热公司交涉,他们不承认,12日供热公司以开出供热发票,以让保险公司理赔这种方式给解决。在1月15日保险公司到我们两家现场堪验。春节前,楼下要求定损,经保险核算暂定4100元赔付额,4月15日又改成了3600左右。
自保险公司1月15日到我们两家堪验至今我未曾与供热就损失赔偿进一步交涉过。
楼下开了小店铺。只是摆了两个冰柜的肉类产品,最近开始兼营包子、稀饭。
5月19日,法院通知我去拿《起诉状》,原告要求赔偿15000元,被告有我家、供热公司及物业公司。
以上是事情的大概。
律师:
在这件事中,如果真走上法庭,都哪几方有责任?责任大小该怎么认定?
《停供协议》中提到:甲方应采取有效停供措施,保证乙方供热系统与室外供热系统隔断,否则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那是不是说我家及楼下的所有损失都应该直接找供热公司承担?
楼下邻居如果起诉我的话,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该怎么通过法律向供热索赔?之前开过的那张《取暖发票》会有什么影响?
楼下的损失远远不到8000。
楼下邻居说的精神损失及营业损失有依据吗?怎么判定?
委托律师的话,都会产生什么费用?
我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以应对楼下的起诉?
官司及审判大概是个什么程序?我可以为自己主张什么权利?怎样保护我的利益?
我家户口上只有我丈夫一个,原告将我列为被告有效吗?若开庭时我不承认,是不是她就需要重新提交《起诉状》?
原告是否需要对被赔偿的所有物品进行评估或鉴定?若是的话,那由法院指派相关机构还是原告自己找?最终费用由谁来负担?
她们的期望由8000元涨天15000元,依据什么?
什么时候会宣判最终结果?若我对结果不服上诉的话,所涉及到的一系列费用由谁出?
现在有点儿蒙,问得挺乱,还请多担待。
谢谢
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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