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担保变成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在银行贷款,还是以公积金贷款名义,是否可以?
更新时间:2011-05-21 07:21:05
问题描述:
因为当初的单纯,无知,替人担保变成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在银行贷款,还好别人在还款,但中途因为他们的原因造成多次逾期还款,形成不良记录。在房管局同志到单位找到我,我再联系上他们后,把款项全部结清了。现在我急需买房,却被告知不能贷款,才明白自己的无知造成的严重后果。为了给自己一个深刻的教训,我想还是以公积金贷款名义,却以介于公积金贷款和商贷两者之间的利率来还款,当然自己还要再附上一个协议声明,自己自愿以此方式来警示告诫自己,吸取教训,弥补损失。不知是否可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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