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车主)宣布此事属于刑事责任,不属于交通肇事,交警说的对吗?我们是摩托车的受害者,应该怎样维权
更新时间:2011-05-18 21:50:42
问题描述:
有一辆红桑假牌,
司机(车主)在与人打完架以后,为逃避追他的车,
将顺行的一个自行车妇女当场撞死,将顺行的一个摩托车撞成一死一伤,
还刮到一辆三轮车,交警在调查两个月以后,宣布此事属于刑事责任,不属于交通肇事,
我想问一下,交警说的对吗?我们是摩托车的受害者,应该怎样维权,请高人指点!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