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一方是否有权私自转移走孩子的户口、学籍等?
更新时间:2011-05-17 15:22:17
问题描述:
背景:我与妻子由于情感、性格、为人处事等等方面问题,近1年半感情不和,育有1女今年3岁半,可以说这1年半都是因为孩子,才勉强将我们维持在一起。5月15日她因为和我赌气,趁我白天工作期间将家里她和孩子的所有物品(包括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小孩那一页、独生子女证2本、持证人是她的结婚证等)全部清理搬走了,手机也把我的及我家人的设置为黑名单,至此无法联络到。关键问题是,孩子还在就读小哈佛双语幼儿园,原先孩子所有的花销、学费等她都不曾过问,现突然做出这种举动,以目前她的举动准备给小孩私自调离户口、转学等。
求助:特在此请教:1,在未正式离婚的前提下,她是否直接侵犯了我和孩子的权利
2,我现在如何才能及时阻止她的无理举动。
3,我可否就此事,追究其相关责任?我该如何去做?
4,因关系到孩子一辈子的事,我可否直接起诉离婚?
5,之前已咨询了辖区派出所,派出所给出的答复是无能为力,她跑到哪里还需要自己去找,那我以户主及监护人的名义阻止她迁走孩子户口,但也被否决了,而且被告知她拿走孩子的那页户籍随便哪里都可以迁进去,那我要求申请立案:孩子丢失。但也被驳回了。我真的就没有办法了吗?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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