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彩票机的协议一事
更新时间:2011-05-13 15:02:02
问题描述:
我于6月21日从一个体彩店兑换了一台福彩机,当时签订协议交了5000元订金,我们先找地点,福彩机保留一个月,这期间卖方不得转让,福彩机的价格是8万元,如果他帮助办理迁址需要再交5000元费用。两天后我们选好了位置,决定让他办迁址,他说找人上报我们的信息,但得7月7日之后能有答复,因为现在福彩中心要立法没时间批复。我们又找到省福彩中心想详细咨询一下,省福彩中心的一位负责人说从5月4日之后他们有了新的条例,福彩机不得私自转让,另外这个机子已经两年没有用,不允许再办理经营业务了。我们又找到卖方,卖方说听他们说还完了,我们当时去问也是这样回复的,不能经营了,但是我能通过私人关系来办理迁址。另外他告诉我们说这个机器的确是2年没有使用了,但这些他当时也没同我们说呀。我们感觉很不托底不打算买了,可订金他不给退了,说给找人花了。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如果和解不了打官司能赢吗?他这种行为算不算欺诈行为?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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