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的仲裁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12 11:14:57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年初因与厂里一员工发生纠纷,被其打伤,致十级伤残,打伤我者已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没有强制执行。6个月后,我回厂里继续上班,但厂里未安排我加夜班,在厂里做事受到打伤我者的亲戚等人的排挤,经常对我进行骚扰,如丢我在厂里食堂的饭盒等,加上没有安排加班,工资很少。我不想在厂里做下去了,因此我想辞职了。可是如果我自己提出辞职,申请仲裁的话,会不会得到“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呢?我在厂里做了10多年了,兢兢业业,应该要给我点补偿吧?恳请各位律师能够给我出谋划策,我应该怎么办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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