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住房不能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处理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1-05-10 22:53:03
问题描述:
律师你们好:
我是重庆市万州区望江路片区住户,我们这房子是1993年修建,2001年1月18日发证。该地段因为三峡修建后地理位置发生了变化,现在是位于万州客运港口码头200多米紧临北滨路;2010年**集团进入万州,并于2010年6月28日开工地段就在港口码头与我家中间,所以我家的地段升值已经明显,万达在开工前为赶工期没有考虑地段滑坡情况,开工后问题出来造成望江路片区多处房屋地基移动,房屋开裂;
现在政府就把我们这些住户划为危房,以排危应急疏散的方式拆除房屋,来降低对我们的补偿,并且给我们的协议里面问题很多又不能修改,我们这里附近有3年前拆的房屋到现在还没有拿到房子,与政府签的协议已经是4次更改为其他地段还房,而且政府未给我们出示的危房鉴定书,在我们的追要下拿出个(安全评估意见)给我们看。如我家现在只有30多平方米,从协议中明显看出如果修房肯定是高层,那么还房时公摊一除我家就没有多大居住面积了。
因为危房产生的原因已经很清楚,就是谁来买单的问题,而且协议明显有很多规避协议执行问题,也不同意修改,我们3年后只能接受任何安置条件。
总计排危住户有:163户,现在有60多户未签协议。
因文字数限制不能把协议上传,请问怎么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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