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2月3日通过中介想买一处二手房,经双方协商后以68.5万元成交。
更新时间:2011-05-10 21:43:21
问题描述:
我于2009年12月3日通过中介想买一处二手房,经双方协商后以68.5万元成交。当日交押金1万元,次日补交款7.5万元,其他余款过户时再付清。当双方签定协议时,卖房声称房产证正在抵押,需拿买方给的8.5万和卖方借的钱清贷后才能过户。只出示了购房合同,当时购买房时卖方说房屋实际大小是123.17m2,中介可作证明。可购房合同上是120.3m2,当时卖方声称又补交了不到3m2的钱,当时我没考虑太多,以为房产证上肯定是123.17m2,就签定了协议,由于经验少,中介在协议上写的是120.3m2,并付了1万元押金。卖方购房合同在中介处保管直到交易完成。次日早晨我去当地房管局核实情况发现卖方房产证上竟是120.19m2,当时马上让中介给卖方打电话问明情况,可卖方说补平米的票据没有了。房屋的平米数出现了问题,后来的买卖程序就没进行。为此双发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买方说68.5万元买的是123.17m2的房,去掉后来卖方自称补的平米数的钱(因为没有凭据证明)就正常交易,否则退还给买方付的1万元押金,7.5万元的欠条。卖方说我确实补了平米数可票找不着了,就按68.5万元成交,如果不成交1万元也不退。当双方出现争议时,买方亲戚的朋友正好认识卖方,经协调后卖方想找新的买家,买方也同意了,买方亲戚的朋友和卖方一同到中介把购房协议拿走了并同意退还给买方1万元。可过了一时间卖方又变卦了又不给1万元钱了。
请您帮助给分析一下,谁比较有理,从法律角度看,作为买方我能要回我的1万元钱吗?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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