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在小区内丢失
更新时间:2011-05-10 15:11:15
问题描述:
09年12月26日上午11点左右,我的摩托车在小区内丢失。守门的是个老头,问到开发商,开发商说守门的只负责给二期工程的住户看守。我们属于一期工程的住户。但是一期和二期工程的所有住户是从同一个大门进入,并且我们晚上回来按铃请老人开门时也是付一元钱。另,今年七月份开始,我们年初时交的物管费被退回8?12月份的。我们也就是被脱管了。这样的情况,难道我们的东西丢了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如果要告到法院的话,该怎样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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