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意向书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5-08 10:23:30
问题描述:
我是房东,已经签定了购房意向合同,但还未签定正式合同。在意向书上只表明买方是商业按揭,并未约定何时收全款,因为家里临时急用钱,我在签定意向书的下午向对方表明需要10天之内收到全款,对方表示做不到,如果因为这个原因,我解除这个意向合同算是我违约吗?在合同中注明对方向中介公司支付了3000元定金,但我并未收到过这笔钱。在对我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中第一条规定,如果我不依约履行合同,则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协议的最后规定违约责任中又说违约方向对方支付房价10%做为违约金(房价是47万),并支付中介公司费用12000元。请问,如果算是我违约,我需要支付多少违约金?另外意向合同中规定2天内去签定正式合同,如果因为以上意向达不成而超过时间,是否有违约责任?该由谁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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