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问题。国家拆迁按住户8户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否过了20年诉讼时效?
更新时间:2011-05-07 11:43:1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打扰啦,我想请问一个问题。
我爷爷市贵州省安顺市人,有5儿一女,女儿解放前出嫁,大儿子和四儿子出外工作,在贵阳安家生活和工作,已超过三十年,一直未对爷爷的遗产表示过继承或放弃。我爷爷1960年去世,遗留老房三间,一直未分割,我爷爷其余三个儿子及各自儿女共同居住。我爷爷的二儿子、儿媳,小儿子、儿媳和三儿子都已去世,现在只有我爷爷的三儿媳(和他的儿子一起生活为一个户口簿,女儿在贵阳市生活和工作),我爷爷的二儿子(有5个后代在本市各自成家为5个户口簿,因经济较好都已在本市另外购房居住,还有两个后代在贵阳市生活和工作)、我爷爷的小儿子的后代(一儿一女各自成家为2个户口簿),以上共8户一起共同居住在安顺市的老房。在2010年8月因为老城棚户区改造,国家拆迁按住户8户分别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现在2011年4月,我爷爷的女儿和我爷爷四儿子的女儿共同起诉到法院说他们有继承权、要分遗产,上述8户人家共同侵吞了他们的财产。请问一下,他们的起诉是否成立?是否过了20年诉讼时效?法院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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