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起诉
更新时间:2011-05-06 23:04:49
问题描述:
我认识的一个朋友在2009年3月的时候想自己开一家广告公司,他开始和他弟弟在一起干了,后来想自己干,但是手头没有钱,说让我给他投资一万,我答应了,我们当时签了一份合同,说我平时可以在他公司帮忙,等到第二年的时候给我2万五千元。谁知道还不到三个月就倒闭了,他就是自己租了一间平房,什么执照都没有,房租都交不起了,我当时就找他给我写了一个欠条,上面写“他写到由于经营有问题,退还我一万元本金。可是到期了他也没有还我,我给他打电话也不接电话了,人也搬走了。他弟弟到是还在这里做生意,但是找他弟弟也没有多大作用。我想起诉他,他是外地人,法院让我出具经常居住地的证明,居住满一年以上才可以,我知道他一直都是在他弟弟那里干,有好几年了,但是谁也不给出示证据啊,居委会也不给,我现在就没有办法了。我这个问题该怎么办最好呢?我可以在海淀区法院起诉吗?这个就是合同履行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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