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故意伤害
更新时间:2011-05-06 16:53:49
问题描述:
老式楼房,甲乙两家共用一个厕所,各自有自己独立的卧室和厨房,乙家是租房住的几个人,经常有人上厕所不冲水,甲乙两家为此有纠纷,找派出所解决,但因为乙家在派出所认识人,所以派出所不管,乙家因甲家报警而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乙家男的突然闯进甲家把甲家母女俩给打了,当时报的110和120,后来做鉴定,女儿被鉴定是轻伤,多次找派出所,可是派出所使用诸多借口,既不抓人,也不处理,一直过了8个月后上访到沈阳市公安局信访办,派出所才勉强给立了刑事案,然后还是以证据不足,因为发生打架是在家里,没有第三者看见双方发生打架,所以不能处理,仍然是不抓人,问派出所立了刑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什么时候结案,派出所办案警察是一问三不知。可是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说过,当时甲家母女被120抬走之后,打人者随他们当时就去派出所做的笔录,然后打人者去的公安医院看病,有拍的照片,上面有抓伤,当时打人者也承认和甲家母女打架了。
请问:现在甲家该怎么办才能叫派出所抓人,和把案子转到检察院提起公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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