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何种行为?
更新时间:2011-05-06 22:20:28
问题描述:
广东省东莞市南兴木工有限公司,每月发工资不发完,剩余部分(约1/2)拖到年底才由老板娘发,有中途离职职工,老板娘便不发这部分工资(以万计),通过如此卑劣挣黑心钱,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贪污行为?这种行为算不算社会公害?可不可以由检查院提起公诉?
象这样民营企业,太需要整顿!只顾赚钱,失了人性!太可狠!
恳请指导!万分感谢!
南兴受害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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