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打碎啤酒瓶误伤他人
更新时间:2011-05-06 10:35:48
问题描述:
2011年五月4日晚,我父亲与几位朋友喝酒,因争议,一时冲动砸碎一个啤酒瓶,不小心误伤到了旁人,此人为经公安机关,进入我市公安医院,经多方了解,头部损伤3.5厘米伤口.此人张口要3万和解费就不去做验伤,我们拒绝,尝试用8000元和解.对方不同意.我也曾经看过此类咨询,应当赔偿医疗费用.但是我想问的是.在验伤之前的医疗费怎么算?而且对方买通当地公安,强行让我父亲在人一个什么承认伤害的文件上签字,我父亲没有签.这算什么行为?现在已经拘留我父亲接近24个小时了.我也急需得到好心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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