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和加班费
更新时间:2011-05-05 11:39: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想请教几个问题。我的公司是北京的,我在公司的月收入是1300元,工资条上写着我的基本工资是600元、岗位工资是500元、考核奖金是200元。这些都是我的收入都是我的工资对吧?但是我加一个周末的班(8小时的)公司才给我58元钱,他们说我的加班费按照基本工资发放,也就是600元/22天*2=58元。这样是不是不合理也不合法?加班费应该按我的月收入计算也就是1300元对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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