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急需专业人士宝贵意见!急急急!)
更新时间:2011-05-06 06:44:58
问题描述:
房产继承(急需专业人士宝贵意见!!!!!)
我奶奶02年去世,我父亲05年,(我是独生子女)爷爷08年9月份去世,留下了一个门市,共有5个子女(4男1女)我父亲老3,我有一个姑姑,这个门市是94年我爷爷奶奶动迁得来的,由于当时家家收入低,得到这所门市需要10几万,我姑姑当时由于刚刚离婚有些积蓄,我奶奶向她借了4万5千元用于入住这房子所用,签了一个家庭协议证明当时她拿了4万5,(没有去公证)从分到这房子起一直是对外出租每年是2万8,年年都分给我姑6千元到7千元房租,一直到现在,已得10几年的房租...老人没以后她说这个房子由于当初为家里出力,应该有股份,按94年的房价是1800-1900左右的房价,说自己应得23.78的平米数,用94年的放价要现在的平米数,之后再5家平分.由于这个房子94年当时没有办房产证,是大票,但大票写的是我爷爷和我姑2个人的名字,(房票当时也没有去公证是共有财产)我以下有几个问题需要专业人士的指点..
1:这个房票2个人的名字,没有公证的情况下是否她得%50的财产之后5家再平分。
2:%50不成立的情况下,她用94年的房价要现在的平米数是否合理。
3:94年租金就已经2万8,一直到现在还是2万8,不管老人是生前还是死后租房协议也不给我们看,老人死后这些年的储蓄本什么的也没有拿出来,老人生前每月自己的工资足够个人开销。。
4:而且每年都分给她房租钱,10多年足以远远超过4万5。她自己也曾经对我2妈也就是老2的媳妇讲过,4万5早已经还给她了。
5:我问过律师,各有不同,有的说既然大票是2个人的名字,就应该她得%50以后大家再平均分配。有的说法相反,说老人留下来的,她的协议和大票不成立,4万5,每年房租早以给她。
6:我现在自己租房子住,没工作暂时比较困难急需要用钱,房租都以到期,可以说暂时难以维持生活了已经,家里商量,我要求要我那一份,他们说没钱,说都同意卖,然后敷衍我们(我和我大爷,我爷的大儿子),因为每年不卖她会得1万多的租金。
7:我想知道怎么办,如果走法律途径会有什么的结果,(由于,前几年我还小的时候去他们家听见她和我老叔(我爷的小儿子再商量把房子命为自己名下,他们有私心,现在没改了,就找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多得,我就不一一多说了在这,我个人的想法是他的大票2个人的名字没有去工证不成立,94年的家庭协议也不成立,就是平均分配财产,想了解了解法院会支持公证分配吗?
我有个弱是就是急需用钱周转生活,怎么才可以快一些,公平一些。
问题补充:由于我爷爷不会写字,当年大票签字的时候是我爷爷和我老叔去的,我老叔私下签的我姑姑和我爷爷两个人的名字,其他人并不知情,我想问问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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