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种原因我终止合同。说我搬走的时候没提交终止合同。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打官司我赢的把握有多大。
更新时间:2011-05-04 22:58:17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乙方。因多种原因我终止合同。当时只给法人说清楚了。就搬走了。去年2月份搬走了。我其他店3月就开张了。他们也租给了其他人,6月份开的张。到昨天法人的股东突然要我出房租。说我搬走的时候没提交终止合同。中间空的几个月要我来承担房租。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打官司我赢的把握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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