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阳台要被限期拆除,不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2-08-29 21:40:42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特向您咨询一事,望百忙之中给予帮助,鄙人不甚感激!
我刚买的的多层住宅,该住宅位于第三层,其阳台是露天的。考虑到以下两方面因素,我决定将露天阳台封闭。
第一因素:人身安全问题。家里有小孩,如果不封装,小孩不懂事攀爬阳台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因素:防盗问题。顶层盗贼很容易跳入露天阳台,而露天阳台与内部客厅是由玻璃门隔开,若关闭玻璃门客厅不通风,夏天异常憋闷!若不关闭玻璃门,又很容易失窃。(实际上即使关闭玻璃门也很不安全,因为玻璃门根本不结实。)
考虑到尽可能不影响建筑外观,我与其他业主决定采用和原有玻璃框颜色相近的材料封闭露天阳台。但今日物业下发玻璃房拆除通告。我表示不能理解,露天阳台封闭,到底是属于阳台窗呢?还是属于玻璃房?(法律上属于临时建筑吗?)
物业催着业主可以限期自行拆除,称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4条,若不自行拆除要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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