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30 00:20:46
问题描述:
10年前在农机学校买了一块地300平米,12000元,每平米40元,(没办土地证)签了合同,名字是我前夫的,此地判给了我女儿,2010年12月底,我去农机学校又原价12000把地退还给了农机学校,今年2月17号,我前夫知道了此事,说我没权利去退还此地,说合同的名字是他的,而且还判给了女儿了,要我原价要回,现在农机学校不肯退还,说合同已经销毁了,说国有资产不可以买卖,以前的合同无效。我前夫说去告农机学校,说他和女儿没同意的话,交易就不成立,这个官司会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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