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缴纳社保问题及拖欠工资问题
更新时间:2011-04-28 13:11:13
问题描述:
你好,我是10年6月入职一家私企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三年。11年2月申请离职,11年3月10号离职,因此公司是每月25号开工资并压一个月工资,即本人离职后11年3月25号开了11年2月份工资,尚有3月份9天工资至今未结算,合计600元左右(通过以前同事了解3月份的工资都已发放,唯独本人尚未打到指定工资卡中)。此外,我入职签订合同注明入职即办理五险,离职时去查了保险,10年的保险都没有交,询问原公司被告知需转正后参保,我是10年9月转正,所以按照公司的说法尚欠我10年9,10,11,12四个月的保险,再次询问公司保险缴纳问题就被告知补不了,但是保险费本人个人承担部分已经从工资扣除掉了,按照现在询问原公司的意思,公司说保险补不了,最多给我补10年12月一个月的。还有离职时候所有需要我签字的证明,如合同、保险终止单等皆不是本人签名,是公司强行自己签的,并拒绝我要求我要求拿回原始合同的条件。而且把合同的日期都给变更为10年12月份到13年12月了,实际本人签的是10年6月到13年6月,请问针对我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现在我可以要求公司给11年3月份9天的工资和要求公司按照原始合同补齐保险么?具体应该怎么做?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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