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财产被盗
更新时间:2011-04-26 17:49:31
问题描述:
你好
我于2006年12月份在单位的一招商企业集资两万(合同书标明借款),利息2分,期限一年,到期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我于2009年4月份起诉至法院,并于当日以我个人的财产做担保保全了被告的财产,后来法院判决后被告也不还款,我又于2009年7月1日到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期间法院也没执行,2009年9月30日法官通知我到法院在结案书上签字,说财物现在不好执行,执行的最后日期到了,为了提高结案率让我先签字,等日后执行了再给我钱。当时我也没多想就签字了,可是现在法官又通知我说保全的财物被盗了,可能欠款无法追回了。你说我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告那企业非法集资或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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