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问题
更新时间:2011-04-20 19:43:14
问题描述:
和人订立了一份店面承包合同。内容如下:甲方,签名,手印乙方,签名,手印 经双方协商,甲方把XX地XX店面,特定如下条款,以此为据昭约执行:一,乙方租用时间自XX年6月至XX年6月,若在同等条件下续约,乙方享有优先权。二,乙方每季月缴纳租金一次,每季5日缴纳房租,租金XX。三,押金:无。合同期满押金退回乙方,时间订为 年,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在装修期间要经甲方同意。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不得违约。甲方 签名,手印。乙方,签名,手印。
押金没有交纳,租用时间也还没开始。该合同只对甲方有约束,没对乙方有约束,按合同法不是要公平公平,也能够生效吗? 合同第一条是不是可以认为在那期间有其他人来租,出金更高可以改租他人? 第二条是每季每月要交纳三个月的房租还是就是交纳一季的?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