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我的血汗钱
更新时间:2011-04-20 10:00:10
问题描述:
老板拒发给我2009年11月份工资,他的理由有两个:第一,我没考勤表;第二是他们误认我收了他人钱。我不是没考勤表,我的工作岗位24小时只有两个人,当时厂里工资发放并不是一月一发,11月份以前是每月10号我们的部门经理提示我们把考勤表交给他,他给我们总工后交给办公室,而后再到财务算(这过程我以前不知)可是11月26号时我们的经理不干了,当时我也不知道,到12号左右我才知道经理不干了,可不知考勤表交给谁,当2010年1月份交12月份考勤表时我把11月份考勤表顺便交上去,可他们嫌迟了,当时也没说交迟的危害,当2010年发工资时却没我俩工资,这没考勤表是不是他们拒发工资的理由?他们说我收钱可没有任证据,就连过煤老板都说我没收钱,你说他们以此为由不发工资否成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