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面我弟弟离开了那个矿,砸东西。是否够成了犯罪?我应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4-16 14:26:46
问题描述:
我家于2009年农历十二月三十日遭到五人砸门而入把耕牛抢走,但是报了110后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行动,最后多次打电话去公安局及派出所却被挂断。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有冤无处申啊!
事情是这样的,我大的弟弟在十多年以前在河南某一煤矿打工。当时我弟弟是一名管理人员,在99年的时候矿上死了两人,都是我们同一姓的。矿上当时解决了一万三千五百元,我弟好说歹说多帮他们多争取了三千元,但争取的钱当时矿上没有钱就没有拿。在我弟弟送他们尸体回老家的时候他们趁我弟弟喝酒了就让他写下三千元的欠条。而后面我弟弟离开了那个矿,但承包煤矿的那个人说后面会算帐了给死都的家属送去,结果承包人在最后结算的时候忘记了,所以这笔钱对方没有拿到。至07年底,我弟弟从广东打工回去,死都的家属找到我弟,要他带他去找承包人,约好了08年农历正月初六去,结果死都的家属不去。但等我弟弟出来打工后他们却去我家打人(08年把我母亲打伤,派出所至今没有解决),烧房,砸东西。直到去年十二月三十两家人去了五人去抢东西。
由于对方有亲戚在县公安局,他们说好了再去我家闹事情和抢东西。所以报了案没有任何人管。
而我们家早已分家,我弟弟一个人一家,对方却来抢劫我家的东西。材干部却说你们欠了人家的钱,所以才来拿东西啊。
请问对方是否够成了犯罪?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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