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分居三年之久,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婚,说是感情没有破裂,而且他已经找对象了,他家都同意了,不给孩子一分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04-16 08:43:27
问题描述:
我与丈夫分居三年多了,有一个儿子,在分居的为三年时间里他没有跟我联系过一次,我一人带着孩子,孩子已经上初中了,我与2010年6月向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经过了近一年的审理,法院以感情没有破裂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并支持男方不离婚就不涉及抚养问题,请教律师法院这样判决合理吗?我该怎么办?作为父亲他可以不抚养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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