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满十年,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如何补偿?
更新时间:2011-04-14 17:28:25
问题描述:
我在一家公司从99年底开始工作,在06年11月从原部门到另一个部门(公司比较大,里面有好多子公司,各有独立的法人,但劳动合同签订统一用公司总部的人力资源总经理的印章)工作至今。08年4月底签订了新的(以前均是一年一签)3年的劳动合同,将于本月30日到期。2011年3月31日下班后,公司人事部发邮件通知说不再与我续签,答应给我3个月的经济补偿,不知是否合法?应该如何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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