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能得到补偿吗?
更新时间:2011-04-13 12:33:51
问题描述:
我于2000年进入一家大集体企业打工,到企业转制为私营企业的2005年发生了工伤事故,当时老板还是不与我们农民工签合同,为此只承担了医疗用和病假工资。同时我要求老板为我申请工伤鉴定,便填了申请表,老板也盖了公章。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老板和我都收到了鉴定结论通知书。直到去年底老板与我终止合同,我便提及工伤补偿亊宜。老板却说你没有伤残认定书,不予补偿。我只好拿了鉴定通知书找市劳动部门。答复是;你羊位在工伤鉴定申请表上盖了公章,你现在手上的九级伤残鉴定通知书是合法有效的。于是我便请求区级劳动部门仲裁。前些时劳动部门召集老板和我调解,当时因补偿金只肯出不到二分之一,未能达成统一。可未想到区级劳动部门竞送达给我一份以没有工伤认定书为由而不予支持的裁定书。请问我能向法院吗?前几天老板还交待车间领导万一法院或其他人来调查,就说不是在厂内砸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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