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财务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11 16:24:40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您一下,09年原告找到我先生为其女办理上学事宜,因为他女儿高考考得不好,想找人花钱办理,当时说好先交5万元,并写了收条,余款办完再交。我先生便找到他的朋友,这个朋友说能办。可是最后没有办成,钱只退回一部分,09年9月底我先生垫了一部分共计4万元退给了原告,当时没有收条,因为他觉得是他妹妹的干姐妹,不会有问题,可现在原告告我先生说不当得利欠5万元钱,法院以定开庭日期,可我先生一直在外地 ,我有没能联系上他 不知该如何办理,特此请教律师,期盼您能的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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