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否要回工资
更新时间:2011-04-09 21:58:43
问题描述:
我之前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进公司的时候给我们说是试用期一个月过后给我们签合同,但是进去了之后这个事情就没有再说过,之后也一直没有给我签过合同,所以也没有一个书面的提成标准,我们都是按业绩提成,从1.5%到2%不等,而且要扣下其中的士20%等交房以后再发给我们,但是等到我们交房交得差不多的时候,公司就直接把我和另一个同事开除了,而且连领导都没有亲自出面,走的时候说是等一下公司发钱就给我们发,但是我们现在再打电话问公司领导,得到的答复一直都模糊得很,也不给我们说时间,我现在手里面有之前在公司的时候给我们的提成表,但是没有公司盖章,还有和业主签合同时的一些资料,但都没有公司盖章,请问这样我通过仲裁能否要回我余下的工资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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