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10年没有按照合同回迁安置
更新时间:2011-04-09 16:13:26
问题描述:
我想咨询下关于房屋拆迁至今没有安置的问题。 我家是宿州的,在1999年,我家在宿州市中心的房屋拆迁,当时签了合同是 2000年12月份安置回迁分房,当时由于主拆迁方(医院是主拆迁方,委托城建局的)种种问题,02年盖好后房屋一直延期不分,在2006年前,房屋并没有进行安置,而有些被拆迁户去先抢占了房屋,并安装门后住了进去,我家没有参与抢房,一直找医院给安置,但是医院一直以各种原因,没有安置。 目前已经过了10年,房屋已经都很旧了,现在医院也没有房子分给我们。 我想问下以下几个问题,望请您回复: 1.回迁合同已经过期10年,而当时拆迁是按总面积0.7折算后安置的,而现在的拆迁安置都是拆1换1,请问,如果现在起诉,可以以当前的拆迁安置法为依据,要求按照现在的拆迁安置原则1:1的比例,要求回迁安置吗? 2.因为现在的房屋都是被一些拆迁户抢占入住了6到7年了,按说房子是2000年12月回迁安置,房屋也已经是10年的房子了,不再是新房,这样如何要求医院赔偿安置分房呢?总不能把旧房子分给我们吧?或者如何要求赔偿呢?可以不可以指定在该小区附近,让拆迁房给购置新房屋,回迁呢?
找了医院的相关人员和院长,如果是要求按房折合房价呢,我们拆迁的位置是市最中心的位置,如何评估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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