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有权利继续享受这个待遇
更新时间:2011-04-11 17:51:13
问题描述:
我原本是农村户口,在2001年我的地就被社区租给了供销集团,每年租金一亩地给我们200元,我享受了一年的待遇。03年,我户口就转非了。而后供销集团一次性付清了35年地的租金。这笔钱09年社区一次性付清给当地农户。而我没有这笔钱,社区回答我说,03年前转非的没有这笔钱,而我的地承包给我的时候是30年合同法不变。社区说这是农业办规定的,当事人已经去世了,那我现在该怎办?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