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经营的经济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08 15:08:07
问题描述:
我与朋友王生去年5月份,共同出资租下在市内最繁华的地段的一个门面,做服装生意。
店面租赁合同是我朋友王生和房东(房东是王生的朋友)签署的,写的我朋友王生的名字。代理 柒牌 男装,代理人也是我朋友王生的名字。
当时总共费用,我朋友王生出资三分之二,我出三分之一。但是由我负责店面管理,如店面风格装修,员工管理等,我长期在店内管理。我朋友因有其他生意,不负责具体销售等店内事物。所以当时我和我朋友王生签有一份字句合同,明确写出 柒牌 男装店各拥有50%, 有我和朋友的签字手印。
经过我一年经营后,效益非常不错,去年净盈利额有85万左右。今年朋友想一个人独自经营,将我最初的三分之一的出资(20万)退还给我,然后由王生他自己独自经营。目前情况是散伙肯定的, 想问这个散伙如何分?因为店面的 代理是他签的名,店面租赁合同也是他签的名,这个店面就属于他的吗? 我们两个人私自签的字句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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