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与货车发生交通事故
更新时间:2011-04-05 22:11:46
问题描述:
我老婆3月21日在佛山发生交通事故,在黄岐医院住了10天院,当时车主交了2700元住院费,3天后在交警主持下,考虑到车主的经济状况,同意私了。在交了5000元押金到交通队的情况下,签了字。10天后出院,到交通队谈赔偿的问题,中队与车主都要我们找医院和厂里出证明。当时说好的私了也不作数。(注:我们今年才到广州来的)。请问我们下步该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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