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结束经济纠纷
更新时间:2011-04-05 23:19:57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中外合资公司,公司前身是国企,2005年合资后分别成立A和B公司。A公司外资主导生产经营,B公司国有,两个公司独立,B公司有合资企业的30%股份以及前国有企业部份资产。2005年5月合资后前国企通讯部门C单位属于B公司管理范围。合资后B公司为了让C单位正常运营,保证A和B公司以及公司周边普通市民的正常通讯,把我从A公司借调到B公司的C单位协助技术工作。当时借调协议上说明工资由B公司支付,人事关系保留A公司,社保金由本人和A公司缴纳,协议说明借调时间至2005年12月31日止,其他就没有什么更详细的规定了。后来借调时间一再延长,而且两个公司之间仅凭口头商量,也没有再签订新的借调协议,直到2011年3月底,B公司将C单位转交个人承包,准备结束借调,通知我回A公司。问题是2005年合资后到2011年期间,A公司多次调整岗位薪酬水平,工资也持续增长,社保金也是高额缴纳。而我在B公司工资一直低于A和B公司的平均水平,社保金也是按最低标准缴纳。而且现在我面临着回到A公司没有岗位和被裁员风险。而且由于未在A公司服务满一年,年底的奖金评定也一定是最低标准,而这个奖金评定又是次年增长工资的唯一参考标准,即奖金级别高工资涨的标准就高,请问我应该如何和B公司协商减少我的损失,如果B公司不理会我的要求,在法律上我如何获得支持?有无诉讼必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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