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不承认补缴的养老保险(情况补充)
更新时间:2011-04-11 21:09:47
问题描述:
社保处给的答复是:没有单位的招工手续。我问我妈妈,确实没有招工手续,因为是很早以前的集体企业,所以管理不正规,不止我妈妈没有招工手续,那时候的10多个员工都没有。这十几个员工已经有两个退休了,因为这个问题与社保处交涉了一年多了还是没有结果。当初交养老保险的时候是单位一次性全部补缴的,但是社保处不仅不承认80年到86年的缴纳的保险金,要求退还这部分保险金,而且将我妈妈的参加工作时间修改为86年,还要按照个人社会保险标准来发放保险金,不按照集体企业员工的标准发放。请问律师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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