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保住老人的住房
更新时间:2011-04-01 09:09:57
问题描述:
80年代末,成都某内迁单位离退休夫妻A、B拥有单位根据A的职务级别分的住房一套。他们这批老同志进入成都时,单位为了体现对老干部的关怀,允许他们将自己上成都户口的机会转给他们在本单位工作的儿女。他们有一子三女,经协商,他们将转成都户口的机会给了儿子及小孙子。儿子工作地点不在成都(至今),故,儿子所办的成都户口本上的地址,单位虚拟了一处(并非A、B住房的位置)。
90年代初国家开始第一阶段的住房改革,这些老干部的住房也要购买部分产权,但因他们在成都无户口,无法办产权证,这个情况单位也没有预料到。无奈之下,单位只好将此批老同志的住房登记为他们所带的儿女的名字。所以,A、B出资购买了当时规定的约42%的产权,但交款单和未来住房的产权证上是儿子C的名字。对此,A、B及同批老干部非常不满,单位安抚他们:名字是儿女的,房子是你们的,你们放心。
94年,A去世,B独居。
大约97年,同单位在外地工作的C之妻以B身边无子女为由(当时B已年近70)调到成都,因C的户口本上的地址是虚拟的,C之妻调入成都已属不易,更不敢对单位提出住房要求,故C之妻协子住入B的住房。
之后不久,住房改革深化,职工住房要改为职工购买全产权。B年事已高,数病缠身,很少下楼与人交往。C之妻在B不知情的情况下,也未通知B的其它子女,自己购买了剩余的产权并在之后将产权证据为己有。B及其它子女知道后都又气愤又无奈。
07年,C一家在单位之外另购一处住房,随即将已近80的B扔下,全家搬入新房。老人独居至今。
请问:现在B是否还拥有这套住房?B怎么才能拿回住房?如果现状一直维持,B过世后,其它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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