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2月24日与房客签定好房屋租赁合同,能不能收取这个房客的违约金,如果能按法律程序应该是按多少来收。
更新时间:2011-03-31 17:00:24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一套66平米的房子,在2011年2月24日与房客签定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租金为一年6500元,可是今天房客说不想租了,她们买了一套房子是已经装修好的现就能住,所以想转租给别人,这样我能不能收取这个房客的违约金,如果能按法律程序应该是按多少来收。如果转租的话很麻烦的。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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