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更名
更新时间:2011-03-31 20:55:15
问题描述:
我现住的共产房屋为我婆婆名下,1984年由我们夫妻和儿子租住,曾写下书面文字同意更名为我前夫名下,但一直没有更名(其兄弟姐妹6人包括我婆婆都均已签字)1998年由于前夫婚外遇原因,我们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由我和儿子租住。其前夫净身出户。我想问的是:此公产房屋在我前夫的兄弟姐妹不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走法律程序,更明为我或是我儿子名下。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