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少缴纳社会保险
更新时间:2011-03-31 11:08:43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以劳务派遣性质进公交公司工作至今,与公司2004?2007年劳务合同是每年一签,2008年签的是两年,到2009年12月31日止。今年11月30日公司发不续签明年劳务合同通知书给我,我没签字。(一)、04、05年公司未代我交社保,06?09年未我实际工资交社保(养老、医疗、生育、失业)。(二)、我工作岗位是一线驾驶员,不是辅助性岗位。(三)、休息日加班不是两倍工资,只多20元,五一、十一长假加班只有前三天(136元/天),后四天没有加班费。我可否要公司支付我二倍经济补偿金。公司以前少缴,少付的钱也补偿给我。2009年月平均工资为2005元。具体怎么补偿我最好,请您多多指教,感谢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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