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纠纷
更新时间:2011-03-30 20:38:57
问题描述:
张某租用杨某房屋(四层),合约5年,2010年6月30日到期,租金1300元/月,约定不得转租。期间张某分别将房屋1、2楼和3、4楼转租给不同的人,1、2层转租费用为1080元/月,3、4楼租金未知。业主2010年4月6日才知道此事,遂与张某交涉,张某已经离开房屋租赁地。通过多方查找到他号码后,张某不仅不认为自己转租违反合同,更扬言不会管剩下几月的房租。当初由于业主同情张某一人打拼不容易,所以并没有收任何押金,现在张某不知去向,而且租赁期间损坏业主的物产没有照价赔偿。请问:就此事业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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